摘要: 概述走私罪,是指個人或者單位故意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通過各種方式運送違禁品進出口或者偷逃關稅,情節嚴重的行為。其具體罪名有: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穢物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走私固體廢物罪。 界限劃分 走私香煙 應注意逃匯罪與走私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體不同 逃匯罪的客體是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其與進出口貿易及其關稅無關;而走私罪的客體則是對外貿易管制,后[閱讀全文:]
摘要: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構成條件 詐騙罪(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閱讀全文:]
摘要: 簡介 刑法 走私假幣罪,是指違反國家貨幣管理及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非法運輸、攜帶或者郵寄進出國(邊)境的行為。 走私假幣罪侵犯的客體國家對外貿易中對假幣禁止進出口的制度和國家金融管理秩序。? 走私假幣罪的客觀表現為違反海關法律﹑法規,逃避海關監督管理,非法運輸﹑攜帶﹑郵寄假幣進出境的行為。? 走私假幣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具備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中國籍﹑外國籍﹑無國籍公民和單位都可能構成走私假幣罪。? 走私假幣罪在主觀上是故意的,[閱讀全文:]
摘要: 什么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非法從事運輸、攜帶、郵寄除毒品、武器、彈藥、核材料、偽造的貨幣、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穢物品、固體廢物以外的其他貨物、物品,進出國(邊)境,偷逃關稅,情節嚴重的行為。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構成 ?。ㄒ唬┛腕w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外貿易管制。其對象是除武器、彈藥、偽造的貨幣,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閱讀全文:]
摘要: 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貴重金屬罪,是指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貴重金屬出境的行為。本罪是故意犯罪,出于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構成本罪;構成走私貴重金屬罪,必須是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貴重金屬出境。所謂逃避海關監管,是指在不設海關的邊境線上非法運輸國家禁止出口的貴重金屬出境,或者雖然經過海關,但以藏匿偽裝、假報過境貨物等手段,非法運輸、攜帶、郵寄貴重金屬出境的行為。所謂貴重金屬是指黃金、白銀以及其它國家禁止出口的貴重金屬??腕w要件走私貴重金屬罪本罪所侵害[閱讀全文:]
摘要: 職務侵占罪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 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職務侵占罪必須不具有如下身份: 一、職務侵占罪是指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的主管,經手管理或者管理本單位財物的,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構成;二、職務侵占罪犯罪主體必須是不具備“ 從事公務”的人員。犯罪構成客體要件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閱讀全文:]
摘要: 概述 有價證券詐騙罪一、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二、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通常具有牟利的目的。三、有價證券是指以貨幣價值表示的財產權利憑證,可作為使用工具或獲得財產權利和資本收益的憑證。這里的有價證券僅指國家發行的有價證券,不包括企業發行的股票、債券和金融票據。四、本罪是新設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以詐騙罪概括之。 客體要件 經濟犯罪特點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了他人財產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有價證券管理制度。所謂有價證券,是指以票面貨幣價值表示的財產權利憑證,并被作為替[閱讀全文:]
摘要: 簡介用帳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以牟利為目的,采取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的方式,將資金用于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依據有關的金融法律、法規、制度、紀律的規定,銀行、金融機構必須將儲戶的資金按時入帳,不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非法使用,也不準非法拆借、放貸。這是法律對銀行、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約束,以保證儲戶利益不受損害。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及儲蓄、貸款發放相關的規章、制度、紀律等的規定; 二、本罪在客[閱讀全文:]
摘要: 隱瞞境外存款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故意隱瞞不報在境外的存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隱瞞境外存款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主觀方面屬于故意,客觀方面則表現為在境外有數額較大的存款,隱瞞不報的行為?!熬惩獯婵睢?,是指在中國國境、邊境以外的地區或者國家的存款?!半[瞞不報”,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取得的合法收入,如繼承遺產、合法的勞動報酬等,不按規定申報而隱瞞存入境外國家和地區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行為。立案標準:《立案標準》規定,涉嫌隱瞞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幣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應予[閱讀全文:]
摘要: 法律介紹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是指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或者證券期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偽造、變造、銷毀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 特征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證券交易和期貨交易市場的正常秩序;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為: 1、故意提供虛假信息,誘騙投資者買賣的行為; 2、故意偽造、變造、銷毀交易記錄的行為。 本罪所指的虛假信息與“編造并[閱讀全文:]